饰品及美容产品

中国饰品法规要求GB 28480-2012

添加时间:2019-12-03 16:58:46

 中国饰品法规要求

GB 28480-2012《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》是我国首次发布的限制非贵金属饰品(除珠宝玉石)中有害物质的强制标准,已于201351日正式实施。标准规定了各类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(除珠宝玉石)均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。对于贵重金属饰品的有害物质限量,则被另外一部强制性标准GB11887-2012《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管控。这两部标准限制了所有金属材质饰品中的多种重金属含量,管控项目和限值要求都相同。

饰品类别

管控项目

限值

儿童饰品

300 ppm

100 ppm

砷、汞、六价铬

1000 ppm

镍释放

身体刺穿:0.2  µg/cm2/week

直接并长期接触:0.5  µg/cm2/week

8种可溶性重金属

铅:90  mg/kg镉:75 mg/kg  

汞:60  mg/kg铬:60 mg/kg  

砷:25  mg/kg硒:500  mg/kg

锑:60  mg/kg钡:1000  mg/kg

成人饰品

1000 ppm

100 ppm

砷、汞、六价铬

1000 ppm

镍释放

身体刺穿:0.2  µg/cm2/week

直接并长期接触:0.5  µg/cm2/week

备注:采用其他材质制成的饰品,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注要求,如:

纺织材质需要满足GB 18401,皮革材质需要满足GB 20400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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