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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发布(EU) 2019/2021禁止在电子显示器中使用卤化阻燃剂

添加时间:2019-12-16 10:07:49

 

2019年12月5日,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(EU) 2019/2021, 制定了欧盟能源相关产品(ErP)指令中有关电子显示器的生态设计要求,同时修订了家用电器和办公设备在待机、关机模式下的电能消耗要求法规(EC) No 1275/2008。新法规从能源利用率、环保、材料利用率等角度对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显示器(包括电视、监视器、数码看板显示器)建立了相关的生态设计要求。其中材料利用率要求中明确了卤化阻燃剂的禁令,同时规定了镉标识等相关要求。

该规定将于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的第20天开始生效,并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法。但是,关于测试阶段电子显示器的要求(条款6第1段)将从2019年12月25日开始执法。

关于电子显示器需要满足的材料利用率要求(法规附录II),主要内容如下:

1. 所有卤化阻燃剂被禁止在电子显示器的外壳和支架中使用。

2. 大于50g的塑料部件应清楚地标识部件材质类型,其中含有阻燃剂的塑料部件还需标识相应阻燃剂信息。

3. 带有显示屏的电子显示器:若其均质材料中镉(Cd)的浓度超过欧盟RoHS 2.0指令(2011/65/EU)规定的限值(0.01%),应张贴“Cadmium inside”标识,该标识应清晰可见、耐用、易读、不可擦除,同时也应在显示器内部适当位置加贴或模制该标识;若其均质材料中镉(Cd)的浓度未超过欧盟RoHS 2.0指令(2011/65/EU)规定的限值(0.01%),则应使用“Cadmium free”标识。

4. 根据欧盟WEEE指令和欧盟电池指令规定,电子显示器中一些部件需要进行特殊处理,这类部件应容易被分离和回收,并依照指令要求需提供产品的拆解信息。

温馨提示

该法规的发布规范了卤化阻燃剂在电子显示器的应用,相关企业应确保自身电子显示器的外壳和支架中不使用卤化阻燃剂,其他部件清楚标识阻燃剂使用信息,同时也需要做好镉含量的标识,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。SFT时刻关注法规动态,可以为您提供最新的全球法规及认证资讯,同时为企业确保产品合规性保驾护航,欢迎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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